各縣市區住建局、發改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經信局、教育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人民銀行轄內各支行: 為貫徹落實《湖北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精神,加快實施綠色建筑創建行動,現將《咸寧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咸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咸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咸寧市財政局 咸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咸寧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咸寧市教育局 咸寧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中國人民銀行咸寧市中心支行 2021年11月10日 咸寧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細則 為加快生態文明建設,推動我市城鎮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落實綠色、低碳、可循環的持續發展理念,根據《湖北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和湖北省住建廳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落實湖北省、咸寧市綠色發展的戰略規劃,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踐行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依據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湖北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20〕12號)精神,以城鎮建筑作為創建對象,以高質量發展為導向,以綠色技術創新為驅動,推進綠色建筑提質擴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擴充綠色建筑內涵,開拓建設領域綠色發展新局面。 二、主要目標 (一)綠色建筑發展工程。全市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9)和《綠色建筑設計與工程驗收標準》(DB42/T1319-2021)。到2023年底,當年全市綠色建筑竣工面積占比達70%以上,所轄各縣市區應當有1個以上的項目獲得綠色建筑星級標識。 (二)建筑能效提升工程。促進全市建筑能效水平不斷提高,到2023年,建筑能效水平提升15%。 (三)綠色建材應用工程。全市新建民用建筑項目應用綠色建材比例和規模持續擴大,到2023年,全市新建民用綠色建材得到普遍應用,全市新建建筑綠色建材應用比例達40%以上,其中政府投資項目和大型公共建筑應用比例達60%以上。 三、重點任務 (一)促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 全市城鎮新建民用建筑應全面執行湖北省《綠色建筑設計與工程驗收標準》(DB42/T1319-2021),貫徹執行新修訂的《咸寧市綠色建筑實施管理辦法》,加強綠色建筑規劃設計、圖審、施工、監理、驗收等全過程監管,提高底線控制水平,實現城鎮新建民用建筑綠色化發展全覆蓋。 強制推進政府投資項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強制執行綠色建筑星級標準。自2022年起,市中心城區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按《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9)執行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各縣市區相應項目執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 全力推進城鎮新建民用建筑開發項目執行《綠色建筑設計與工程驗收標準》(DB42/T1319-2021)。對市城區房地產項目及各縣市中心城區1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產項目在規劃條件中明確綠色建筑星級要求,積極指導開展綠色建筑示范和創建工作。鼓勵學校、醫院新建建筑按照綠色建筑標準要求進行設計、建造,努力建設綠色醫院、綠色校園。 (二)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 全市城鎮新建居住建筑在原有節能65%的標準基礎上,進一步提升節能標準,新建公共建筑執行國家《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嚴格落實覆蓋設計、施工、驗收、運行過程的閉合管理機制,不斷提升城鎮建筑能效水平。逐步加強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建設,全市新建、改(擴)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同步設計、安裝能耗分項計量裝置,加強和完善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測評手段,規范能效測評工作流程與管理制度。借鑒省內、外先進經驗,因地制宜開展超低能耗建筑試點。 (三)抓好既有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 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以更換節能門窗、修繕屋面保溫、增設外遮陽、改造室外場地、雨水中水利用、更換節能燈具和節水器具等適宜技術,推動既有居住建筑綠色改造。以辦公建筑、醫院、學校、酒店等公共建筑改造為重點,通過墻面、屋面、節能門窗改造、增設可再生能源應用等,實施公共建筑綜合節能改造。積極鼓勵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建筑節能改造,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既有建筑綠色節能改造。 (四)加強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 加快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規?;嘣瘧?積極推動太陽能光熱、地源熱泵、空氣能、太陽能光伏利用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應用。政府投資新建公共建筑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時應當選擇應用一種以上的可再生能源應用,其他類型新建建筑合理選用太陽能和空氣能熱水系統。支持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一體化、多元化、規?;瘧冒l展,鼓勵小區建設選擇應用光伏屋頂發電、太陽能路燈工程等。 (五)加快綠色建材發展應用 大力發展高性能加氣混凝土砌塊制品、優質斷橋隔熱門窗、新型遮陽系統等綠色建材,積極推廣現澆樓地面復合材料保溫隔聲板系統、浮筑樓板(聚酯陶瓷纖維)保溫隔聲系統等安全耐久、節能環保、施工便利的綠色建材和新工藝、新技術。鼓勵利用建筑垃圾、粉煤灰、尾礦、湖淤等固體廢物為原料生產新型建材。引導預拌混凝土(砂漿)攪拌站加快綠色化改造,加快推進預拌行業綠色生產和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工作,促進預拌行業健康發展。采取以替代促進推廣的方式,不斷提高建筑工程綠色建材使用率。加強建材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的監管,杜絕性能不達標的建材進入市場。 (六)開展綠色建筑標識認定工作 根據《湖北省綠色建筑標識認定和管理實施細則》等相關政策要求,規范開展綠色建筑認定工作。組建咸寧市綠色建筑專家庫,做好全市一星級綠色建筑標識評定工作,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申報推薦工作。加強指導和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申報高星級綠色建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充分認識發展綠色建筑的重要性,把綠色建筑創建行動貫穿綠色生態文明建設始終,完善政府主導,住建部門牽頭,協調發展改革、自然資源與規劃等多部門參與的工作機制,形成共同推動綠色建筑發展的工作格局。指導、督促、檢查各縣市(區)、各部門落實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計劃。 (二)強化目標責任 制定《咸寧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十四五”專項規劃》,明確責任分工,細化任務目標,把綠色建筑發展目標分解到各縣市(區),各縣市(區)應把本實施計劃納入年度工作績效考核體系并于每年12月前向市住建局報送轄區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情況。 (三)完善政策配套 住建、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激勵和約束機制,力爭出臺本市有關綠色建筑發展的專項資金。按照政策要求,管好、用好建筑節能以獎代補專項資金,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顚S糜谕茝V綠色建筑、綠色建材、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既有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等項目的補助。各級住建主管部門在各類工程項目評優及相關示范工程評選中,應將獲得綠色建筑星級標識作為入選的優選條件。對實施綠色建筑成效顯著的企業,在資質升級換證、項目招投標中給予優先或加分。金融機構建立和完善支持綠色建筑發展的激勵約束機制,推動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筑發展。 (四)明確部門職責 發展改革部門根據《湖北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精神加強綠色建筑工程項目立項環節的監管;自然資源與規劃部門在規劃條件環節確定該項目應當達到的綠色建筑星級標準;住建部門嚴格貫徹落實“專項設計、專項審查、專項施工、專項監理、專項監督、專項驗收”的監管制度,對未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項目不予發放施工圖審查合格書。通過加強立項審批、審核備案、規劃許可、設計審查、施工許可、工程監理、竣工驗收、房屋銷售等環節的全過程監管,保障綠色建筑創建行動計劃的落實。 (五)強化宣傳培訓 進一步加大對綠色建筑的宣傳力度,通過對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等相關標準、規范的宣貫培訓,提升行業人員綠色建筑的從業技能和水平。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綠色建筑發展的重要意義及政策措施,普及綠色建筑發展理念。利用節能宣傳周、科技活動周、城市節水宣傳周、低碳日、世界環境日等紀念周和活動日,廣泛宣傳綠色建筑政策法規,提高市民對綠色建筑的認知度,倡導低碳綠色生活方式,提高公眾的節約意識與環保意識,營造開展綠色建筑行動的良好氛圍。
咸建發〔2021〕44號 關于印發《咸寧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細則》的通知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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