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縣數字化城管指揮中心建設項目采購 更正公告 項目編號:HBJX2017112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7號《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招標公告中合格的投標人“供應商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取得營業執照的獨立法人,并具有相應的營業范圍”,現更正為:“投標人是指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相應的營業范圍”,與之相應的均隨之更正。 特此公告! 湖北嘉信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
通城縣數字化城管指揮中心建設項目采購更正公告
2017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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